2017年選拔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工作方案
各系(部、院)、處室:
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號)文件精神,結合《西南科技大學關于開展2017年度“專升本”工作的通知》、《四川理工學院關于做好2017年“專升本”工作的通知》、《內江師范學院關于跨校選拔2017屆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施意見》及我院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我院2017年選拔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以下簡稱“專升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原則
學院“專升本”工作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集體決策的原則,在學校“專升本”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對口本科院校的有關要求做好選拔工作,嚴明工作紀律,接受群眾監(jiān)督,保證選拔質量,杜絕在“專升本”工作過程中發(fā)生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
二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任孝勇
副組長:陳紅軍 龍延莊
成 員:謝婧 馬炳利 鄒更生 吳章泉 鄧凱文 各系主任、書記
職 責:制訂學院“專升本”政策,領導“專升本”工作小組開展工作,討論決定“專升本”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二)工作小組及職責
主 任:謝婧
成 員:馬炳利 鄒更生 吳章泉 鄧凱文 謝鵬 各系專升本聯(lián)系人
職 責:會同各系部開展 “專升本”各項工作,包括組織報名、資格審核、平時成績認定及考試工作等。
三、選送對象
我院2017屆全日制普通專科應屆畢業(yè)生(以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yè)證為準)。
四、選送基本條件
1、在校期間思想政治素質優(yōu)良,未受到任何處分。
2、各科成績合格。
3、身心健康。
五、對口升本學校及專業(yè)
我院對口升本院校是西南科技大學、四川理工學院、內江師范學院,升本專業(yè)詳見附件一《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 “專升本” 對應本科學校及專業(yè)一覽表》。
六、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4月18—25日
4月26日教務處進行報名數(shù)據(jù)匯總,4月28日組織不合格課程考試。考試合格后,教務處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核合格的報名數(shù)據(jù)提交學院領導小組審核后進行公示,同時上報相關本科院校。
(二)具體要求:
1、學生自愿向系(部、院)報名,各系(部、院)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學生的宣傳、動員、答疑及報名工作,4月25日下午17:00前將學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電子檔及紙質檔(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交教務處謝鵬老師處。
2、繳費時間與繳費標準:
(1)繳費時間:2017年4月18日—5月4日。在系部報名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
(2)繳費標準:根據(jù)川價函[2007]98號文件規(guī)定,專升本考試報名費為80元/人,由我院代本科院校收取。
3、繳費方式:
方式一:學生在系(部、院)報名登記后,在報名繳費期限內到中國建設銀行轉賬繳費。
注:在銀行轉賬時,必須在繳費憑證的款項名稱中寫明:“專升本”報名費,備注個人學號、姓名、班級等信息。由計財處統(tǒng)計轉賬信息報教務處備案。
戶名: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
賬號:5100 1680 0430 5250 0197
開戶行:建行內江漢安支行
方式二:學生在系(部、院)報名登記后,在報名期限內到學院計財處繳費。
注:繳費發(fā)票中應寫明:“專升本”報名費及個人姓名、班級等信息。每人單獨開具發(fā)票,不得以班級或群體名義開具發(fā)票。繳費后立即將發(fā)票交教務處謝鵬老師處備案。
七、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
理工類: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shù)學; 注:軟件技術專業(yè)學生不參加計算機文化基礎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yè)綜合。
文管(含藝體)類: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大學語文;
(二)考試大綱:
四川教育廳川教[2013]36號文件公布的考試大綱。
八、考試時間
“專升本”考試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5月20日至21日。
西南科技大學:5月20日。
四川理工學院:5月20-21日。
內江師范學院:5月20日。
“專升本”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學生憑身份證參加考試。
九、選拔辦法
1、西南科技大學:
按照統(tǒng)一考試成績(三門課程平均分,占60%)和平時綜合成績(占40%)計算考生專升本總成績,分別按文理科大類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且單科筆試成績最低分不得低于20分。對口西南科技大學的學生平時綜合成績的計算評分辦法及資料提交要求見附件三《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西南科技大學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管理辦法》。
2、四川理工學院:
按照統(tǒng)一考試成績(三門課程平均分,占70%)、??齐A段的平均成績(占30%)及獎勵加分三項計算考生專升本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對口四川理工的學生??齐A段的平均成績以及獎勵加分計算評分辦法見附件四《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四川理工學院學生??齐A段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計算評分辦法》。
3、內江師范學院:
按照統(tǒng)一考試成績(三門課程平均分,占60%)及??齐A段前5個學期所有課程平均成績(占40%)計算考生專升本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在專升本總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將結合在校期間平均分績點,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先后順序。對口內江師范學院的學生??齐A段的平均成績計算辦法見附件五《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內江師范學院學生專科階段平均成績計算辦法》。
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號)要求,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yè)后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 50%(以本科學校為單位)。服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高職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學業(yè)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請符合此項條件的報名學生在5月9日前將退役證以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交教務處謝鵬老師處備案。
十一、公示
(一)考生資格審查結果公示:
考生報考結束后,根據(jù)《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關于2017年選拔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報名通知》要求,學院對考生資格審查結束后,在學
院網(wǎng)站主頁公示3個工作日;
(二)學生平時成績認定公示:
對口生本的考生,根據(jù)附件三、四、五的要求,在核定完成考生平時成績后,將考生平時成績在學院網(wǎng)站主頁上公示3個工作日。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在考試及試卷評閱結束后,各本科院校計算出考生綜合成績,并做好專業(yè)排名后,按排名先后進行預錄取,并將預錄取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主頁上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項:
十二、教學管理
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入學后編入本科相應專業(yè)三年級,其在??齐A段所修課程的成績由本科院校給予認定后記為本科成績。對“專升本”新生的學分認定,原則上不低于該專業(yè)學生畢業(yè)時應修總學分的40%,具體要求按各本科院校規(guī)定執(zhí)行。
“專升本”學生錄取后,由我院頒發(fā)專科畢業(yè)證書并進行電子注冊,不再向其發(fā)放畢業(yè)學生報到證。“專升本”學生在錄取學校新學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yè)證書,錄取高校應予以核對確認,否則將取消“專升本”入學資格。其它相關的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及畢業(yè)證書的發(fā)放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一、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 “專升本”對應本科學校及專業(yè)一覽表
二、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考試報名登記表
三、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西南科技大學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管理辦法
四、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四川理工學院學生??齐A段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計算評分辦法
五、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內江師范學院學生專科階段平均成績計算評分辦法。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7年5月4日
附件一: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 對應本科學校及專業(yè)一覽表
1、四川理工學院:
序號 |
現(xiàn)專業(yè)名稱 |
對應本科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屬性 |
1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科 |
2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科 |
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科 |
4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科 |
5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科 |
6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理工科 |
7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土木工程 |
理工科 |
8 |
建筑工程技術 |
土木工程 |
理工科 |
9 |
食品加工技術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工科 |
10 |
食品營養(yǎng)與檢測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工科 |
11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 |
文科 |
12 |
酒店管理 |
酒店管理 |
文科 |
13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文科 |
14 |
服裝設計 |
美術學 |
藝術類 |
2、西南科技大學
序號 |
現(xiàn)專業(yè)名稱 |
對應本科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屬性 |
1 |
焊接技術及自動化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2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4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5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6 |
數(shù)控技術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理工科 |
7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理工科 |
8 |
軟件技術 |
軟件工程 |
理工科 |
9 |
電子商務 |
電子商務 |
文科 |
10 |
畜牧獸醫(yī) |
動物科學 |
文科 |
11 |
財務管理 |
會計學 |
文科 |
12 |
會計 |
會計學 |
文科 |
13 |
會計與審計 |
會計學 |
文科 |
14 |
園林技術 |
園藝 |
文科 |
3、內江師范學院
序號 |
現(xiàn)專業(yè)名稱 |
對應本科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屬性 |
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科 |
2 |
通信技術 |
通信工程 |
理工科 |
3 |
應用電子技術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科 |
4 |
作物生產技術 |
生物技術 |
理工科 |
5 |
市場營銷 |
市場營銷 |
文科 |
6 |
藝術設計 |
視覺傳達設計 |
藝術類 |
附件二: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考試報名登記表
序號 |
姓名 |
學號 |
系部 |
班級 |
身份證號 |
現(xiàn)專業(yè) |
對應升本專業(yè) |
聯(lián)系電話 |
備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附件三:
3-1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西南科技大學
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管理辦法
為做好我院“專升本”對口西南科技大學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工作,根據(jù)《西南科技大學關于開展2017年度“專升本”工作的通知》中關于“西南科技大學專升本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計算評分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平時綜合成績評定項目
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由學生學業(yè)評價(50%)、能力素質評價(35%)、其他獎勵和扣分(15%)三個部分組成。
二、評定機構
由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的平時綜合成績評定。
三、評定標準
(一)學生學業(yè)評價
即學生智力素質評價,由智力素質基礎分和加、減分組成,基礎分按學生在校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折算,加、減分按各項目標準評定。
1.智力素質基礎分(由教務處統(tǒng)計)
基礎分=平均學分績點×10,小數(shù)點保留三位。
(1)學生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按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修訂)內江職院[2008]114號文件執(zhí)行:
課程成績 |
課程績點 |
90-100 |
4.0 |
80-89 |
3.0 |
70-79 |
2.0 |
60-69 |
1.0 |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課程績點)/規(guī)定修讀課程的學分總數(shù)。
(2)課程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
(3)課程通過補考、重修方才合格的,成績均按60分,即1.0績點計算。
(4)規(guī)定修讀課程的學分總數(shù)為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修讀的總學分(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學分)。
2.加分項目(由學生本人提供)
(1)通過CET-3考試(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加5分;通過CET-4考試(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加10分;通過CET-6考試(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加20分。
(2)非計算機專業(yè)通過全國計算機考試,達到二級標準,加5分;達到三級標準,加10分。不分合格和優(yōu)秀檔次。
(3)專業(yè)類認證達到國家級的,加10分,省級8分。以專業(yè)資質證書(專業(yè)技能鑒定證書)為準。此項加分最高20分,超過20分按20分計。
3.減分項目(由教務處統(tǒng)計)
所學全部課程中,課程有1門正考不及格扣0.5分,累積計算。
(二)能力素質評價
分基本能力素質項目和創(chuàng)新素質加分項目。
1.基本能力素質項目
(1)被評為“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或“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者加20分;被評為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黨團員、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等,省級以上者加15分,市級加10分,校級加5分;一人只按最高獎級別計分一次。(由學生本人提供)
(2)所在班、支部或團隊,被評為國家、省級、市級、學校先進集體或團隊(如優(yōu)秀團支部、優(yōu)秀班集體等)的主要班委干部、團委干部,每人分別加6分、4分、3分、1分。同一集體多次獲獎,按最高級別計分一次。(由學生本人提供)
(3)已成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加2分,預備黨員加1分。(由黨委組織部提供)
(4)受到學校通報批評的,一次扣2分。(注: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無論是否已解除處分,無參加本次專升本考試資格。)(由學生處提供)
2.創(chuàng)新素質加分項目(由學生本人提供)
(1)論文發(fā)表在國際學術期刊、國家級權威核心期刊及以上,每篇計30分。論文發(fā)表在國際性學術會議上,每篇計25分。論文發(fā)表在國內專業(yè)核心期刊,每篇計20分。論文發(fā)表在其他公開出版期刊/國內學術會議,每篇計15分。計分標準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為準。以第二作者身份發(fā)表論文按60%每篇計分;以第三作者身份發(fā)表論文按40%每篇計分,以第四作者身份發(fā)表論文按20%每篇計分,以第五作者身份發(fā)表論文按10%每篇計分,第五作者以后身份發(fā)表者不計分。期刊資格認定以學校教育研究所認定為準。在報刊等出版物發(fā)表作品、稿件的,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2)參加專業(yè)競賽獲獎,以獲獎證書為準,獲獎者均可取得相應分值。主要包括:“挑戰(zhàn)杯”各項競賽、數(shù)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機器人大賽、創(chuàng)業(yè)計劃大賽、大學英語競賽。各系組織的專業(yè)技能競賽必須在教務處備案后實施方能認可。加分標準:國家級一等獎30分,省級一等獎20分,二、三等獎以及優(yōu)勝獎分別在一等獎基礎上遞減5分計。校市級一等獎10分,二、三等獎以及優(yōu)勝獎分別在一等獎基礎上遞減3分計。
(3)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并取得一定成果,負責人加20分,參與者加10分。參與市級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取得一定成果,負責人加10分,參與者加5分。參與學院科研項目,加3分;結題者,按省級、市級、院級分別加10、5、3分;未結題或中途放棄者,視其情況按加分標準減分。
(4)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的,按照排名第一按20分計算;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和品種權的,按照排名第一按10分計算,排名靠后,依次遞減5分計算。排名換算分數(shù)最低以2分計。
(5)在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著作等,每部計50分,獨著一部計50分,兩人合著的按照第一30分、第二20分分別計算。多人合著的,第一排名30分,第二排名15分,第三排名5分,最低2分。
(三)其他獎勵與處罰
1.加分項目
(1)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獲得省級行政主管部門表彰加20分、市級加10分、院級加5分。(由學生本人提供)
(2)參加院級及以上體育競賽、文體比賽等的運動員、獲獎者及集體項目主力隊員,按項次加分。集體項目減半加分。加分標準:國家級第一名(一等獎)50分,省級第一名(一等獎)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市級第一名(一等獎)10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院級第一名(一等獎)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由學生本人提供)
2.扣分項目(由院團委、學生處提供)
(1)無故不參加校內外各級文藝、體育活動等,每次扣3分。
(2)凡擔任學生干部,工作不負責任,未按時按質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的,造成較壞影響的,每次扣0.5 ~2分。
四、說明
1.各項目后用括號明確了評定來源,寫明由學校相關部門提供的,學生不需提供支撐材料;寫明由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應將支撐材料交學院作為評定依據(jù)。
2.學生有評分項目但材料暫時拿不到,或屬于集體榮譽的,應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材料:
(1)CET-3考試通過,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以及參加院級及以上體育競賽獲獎集體項目的,學生到基礎部開具證明。
(2)CET-4、CET-6、計算機等級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考試通過,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考試屬于學院技能鑒定站組織的,學生到教務處開具證明,屬于系部與政府部門機構聯(lián)系組織的,學生到相關系部開具證明。
(3)獲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黨團員、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等榮譽,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活動表彰,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學生到學生處開具證明。
(4)所在班、支部或團隊,被評為先進集體或團隊,且學生本人是主要班委干部、團委干部的,學生到所在系部黨總支開具證明(需證明所獲榮譽以及本人在集體中所任職務)。
3.學生應填寫評定材料一覽表(附表),并將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附在一覽表后,在5月12日前將資料交教務處謝鵬老師處,超過時間未提供資料的,視為無評分項目。
4.不在平時綜合成績評定項目內的材料,不予給分。
5.按照西南科技大學要求,報送西南科技大學的學生平時綜合成績內容有平時綜合原始分和平時綜合換算分兩部分。平時綜合原始分即學生通過評定標準各項目所獲得的分數(shù)。平時綜合換算分=學生各項目得分/考生中該項目最高分得分者分數(shù)×該項目所占百分比。
6.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對各項評分資料進行審核,最后形成學生平時綜合成績。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后將在院內進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報送西南科技大學。
7.本辦法由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2
對口西南科技大學專升本學生平時綜合成績評定材料一覽表
姓名 |
學號 |
||||||
專業(yè) |
班級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原件 數(shù)量 |
復印件 數(shù)量 |
備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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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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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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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材料名稱應填寫詳細完整,如“CET-3成績單”、“內江市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等。
2.有需評分項目但支撐材料暫時拿不到(如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或屬于集體榮譽(如優(yōu)秀班集體)的,應按照要求到有關部門開具證明材料,無證明材料不予認定。
附件四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四川理工學院
學生專科階段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計算評分辦法
根據(jù)四川理工學院《關于做好2017年“專升本”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理工學院“專升本”考核辦法(試行)》中關于學生??齐A段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計算評分要求,結合專升本工作進度及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齐A段平均成績計算辦法
計算各門必修課程的成績之總和(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將成績總和除以計算的課程門數(shù),得到課程平均成績。計算的課程中,如果有通過補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無論分數(shù)高低),均按60分納入計算。
二、獎勵加分辦法
1.在校期間獲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應屆畢業(yè)生以及畢業(yè)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者,給予4分的獎勵加分(兩者同時獲得,不重復計算)。
2.在校期間,在數(shù)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中獲獎,或CET-4合格、國家或省計算機二級證書獲得者(非計算機專業(yè)),按下表給予獎勵分,同時獲得多種獎勵加分者,只按最高一類加分,不重復計算。
獎勵項目 |
獲獎等級 |
獎勵分值 |
數(shù)學建模競賽 |
國家級 |
5 |
省一等 |
3 |
|
省二等 |
2 |
|
電子設計競賽 |
國家級 |
5 |
省一等 |
3 |
|
省二等 |
2 |
|
CET4(CET-6) |
合格 |
2 |
全國或省計算機二級 |
證書 |
2 |
三、評定機構
由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學生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的計算與審核。
四、說明
1.學生符合獎勵加分條件的,應在5月12日前將獎勵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交教務處謝鵬老師處。超過時間未提供材料的,視為無加分項目。
2.學生有加分項目但材料暫時拿不到的,應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材料:
(1)獲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應屆畢業(yè)生以及畢業(yè)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學生到學生處開具證明。
(2)在數(shù)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中獲獎,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學生憑賽事組織部門的獎勵文件作為認定材料。
(3) CET-4、計算機等級考試通過,但還未發(fā)放證書的,學生到教務處開具證明。
3.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計算學生平均成績,對各項加分材料進行審核評定后,形成學生平均成績及獎勵加分統(tǒng)計表并在院內進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報送四川理工學院。
4.本辦法由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五
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專升本”對口內江師范學院
學生專科階段平均成績計算辦法
根據(jù)《內江師范學院關于跨校選拔2017屆優(yōu)秀??飘厴I(yè)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在校前5學期課程平均成績計算
計算各門課程的成績之總和(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將成績總和除以計算的課程門數(shù),得到課程平均成績。計算的課程中,如果有通過補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無論分數(shù)高低),均按60分納入計算。
二、學生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課程績點)/規(guī)定修讀課程的學分總數(shù)。
(1)課程績點按內江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修訂)內江職院[2008]114號文件執(zhí)行:
課程成績 |
課程績點 |
90-100 |
4.0 |
80-89 |
3.0 |
70-79 |
2.0 |
60-69 |
1.0 |
(2)課程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
(3)課程通過補考、重修方才合格的,成績均按60分,即1.0績點計算。
(4)規(guī)定修讀課程的學分總數(shù)為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修讀的總學分(不包括《入學教育及軍訓》學分)。
三、說明
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計算學生平均成績及平均學分績點,形成學生平均成績及平均學分績點統(tǒng)計表,在院內進行公示,公示后按要求報送內江師范學院。